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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针对近期个别社会人员以佳木斯大学名义违规收取学生学费事宜做如下声明:

  1.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及收取任何费用。考生被录取后学费由本人上缴至佳木斯大学财务处,金额与招生简章中学费标准一致。

  2. 请各位考生关注“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录取、报到等相关事宜。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