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专升本、高起本预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要求下发给各校外教学点,请做好通知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对象:
2023届(2021级)专升本、2023届(2019级)高起本非医学专业预毕业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毕业论文撰写时间:专升本2023年1月—4月,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5月初进行,高起本2023年1月—11月,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2月初进行。
2、学校为2023届专升本、高起本非医学专业预毕业生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知识、借助专业书籍、文献资料、网络等手段,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包括开题报告、封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内容,理工类、文管类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外语类一般不少于3500个单词;申请学位学生论文正文字数:理工类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文管类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12000字(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一般不少于6000字,外语专业一般不少于4500词)。具体要求参照《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撰写。
4、非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要达到撰写标准,论文查重率达到30%以内,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及格以上;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要达到撰写标准,论文查重率达到30%以内,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三、免答辩条件(申请学位学生除外):
2023届专升本、高起本非医学专业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免答辩资格(需在籍期间产生的材料,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独立作者)。
2、参加地市级以上本专业相关科研立项者(主持人或者参与排名前三位)。
3、撰写本专业相关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前三名者。